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
******街道高峰村委云六路边高峰蛇塘坪(贰丰修理对面)B区三、四卡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街道高峰村委云六路边高峰蛇塘坪(贰丰修理对面)B区三、四卡,项目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3610.43平方米,建筑面积3610.43平方米,项目主要回收云浮市地区的废木材,通过破碎、粉碎、制粒等工艺加工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2.4万吨。
******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城)审[2023]17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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