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江西省江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上饶市立医院三江院区耳鼻内窥镜系统、电子喉镜(进口产品)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RZFCG-2024-05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医院三江院区耳鼻内窥镜系统、电子喉镜(进口产品)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RZFCG-2024-05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三江院区耳鼻内窥镜系统、电子喉镜(进品产品)等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FCG-2024-050-1
******医院三江院区耳鼻内窥镜系统、电子喉镜(进品产品)等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4F******8 | 三江院区电子喉镜 | 1 | 套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2 | 三江院区宫腔检查镜 | 1 | 台 | 9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0 | ******医院移动C型X射线机 | 1 | 台 | 9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9 | ******医院三江院区腹腔镜 | 1 | 台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饶购2024F******7 | 三江院区鼻内镜 | 1 | 套 | 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以上资格要求(1)-(5)项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0:00 至 2024年12月1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集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上饶市信州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本项目注明“进口产品”的允许符合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未注明“进口产品”的仅限采购国内产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1)供应商无需派员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2)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并在系统接收询标信息,“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和意见。(3)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上饶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线上融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luban/)或中征服务平台(******/)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银行及其产品。
8.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科长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