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建设项目 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25〕42号文( 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以及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专项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中分年度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名称: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新建商品车、集装箱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作为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的子项,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消防水泵房及10KV变电站范围内±0以下场坪工程。工程费用约5700万元。
2.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水泵房及10KV变电站范围内±0以下场坪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28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在中标之后更换人选的承诺文件。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 标段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4.3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点击“交易快速通道-工程建设”入口-“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8 日 9 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731-******。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照《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铁工程监〔2020〕50号)并结合《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 号文)的要求编制。
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履约保函意向书弄虚作假、不按照招标文件******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对在政府性投资建设招投标中和合同履约中违法违规和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5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
8.3履约担保
8.3.1******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
8.3.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8.3.3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3******银行出具的保函。
(4)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8.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7至14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3.5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
8.3.6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8.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76,TEL:073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双碳大厦18楼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冬连、张志勇、张勤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 |
1 | 土石方及路基附属工程 | 120天 |
2 | 排水及配套等管线工程施工 | 50天(累计至170天) |
3 | 地面及路面等结构层施工 | 70天(累计至240天) |
4 | 其他配套设施施工 | 30天(累计至270天) |
5 | 项目竣工验收 | 30天(累计至300天) |
合计 | 300日历天 |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 6 月 6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5、本项目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采用双代号时标网络图的方式编制)中的关键线路中的相关节点工期,作为合同履约考核的关键节点工期。
履约保函意向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施工招标投标,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经我方审批后,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8.3条”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单位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意向书。前述“所在地”含相应的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区。
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我公司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安全生产费等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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