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衢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HX-ZJ-BX-2025-091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衢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10月1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7******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1******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49J3Y0W)
(2)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276710.00元,增值税税率13%。
(3)交货期:自采购人发出通知后4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8)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1******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T)
(2)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301523.50元,增值税税率13%。
(3)交货期:自采购人发出通知后4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8)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所响应广式双炒单尾、海鲜蒸柜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产品要求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响应;
******有限公司未提供本项目所采购核心产品四门冰箱制造商承诺函或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授权经销商证明文件,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代理商项,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响应;
******有限公司所提供分项报价表中未按要求填写所响应产品双温龙头、洗地龙头的型号,不符合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响应;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表,且未按要求提供所响应海鲜蒸柜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不符合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报价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产品要求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响应;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所响应广式双炒单尾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且所提供分项报价表中未按要求填写响应产品阻尼弹簧减震器、防火阀的品牌,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产品要求项及采购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响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10-12至2025-10-15。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韩验鑫(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金磊磊(业主代表)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电 ?话:******、******
联系人:韩验鑫、段静怡
******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韩验鑫
2025年10月12日
附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浙江铁塔2025年衢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