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辖区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Z************001001)
******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12-16 16:46:2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湖辖区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街道办事处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供应商一名,完成东湖辖区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工程施工工作,具体拆除工作内容以比选人下发的违法建筑拆除任务通知单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湖辖区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湖辖区违法建设拆除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
(注:比选申请截止之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截止之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9、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须在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料(jpg格式或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指定邮箱:******),盖章资料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为A4纸大小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单位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单位公章)。注:若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获取可不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比选文件售价:2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5栋3层302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5栋3层302号开标室)
七、其他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10号1栋5楼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239号华润广场A******集团二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