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包头市国道335线K690+811-K770+408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E************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E************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5-1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5-23 23:59:59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包头市国道335线K690+811-K770+408段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市国道335线K690+811-K770+408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5线K690+811-K770+408段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包交发[2025]663号批准。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头市国道335线K690+811-K770+408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包头市达茂联合旗。
建设规模:路线起于G335线K690+811处,止于K770+408处,养护里程79.597公里。
项目总投资额:******1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招标编号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E************001 | E************001001 | K690+811-K770+408 | 79.597 | 对标段范围内全部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平面交叉及增加桥梁健康监测设备等 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 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同时承担全线范围内房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绿化、环保等工程监理。 |
2.3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
2.3.1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1月12日;
2.3.2计划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计 150日历天。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 150 天”)
2.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1.2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4)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齡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4.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msym/bts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4 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澄清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6日9时30分。
5.3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5.5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btsggzyjyw/index.html)、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电话:0472-****** 12328
联系人:张先生
邮编:01402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鼎盛国际北门对面)大盛魁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北区3号楼4楼会议室
联系人:邓春娥 于娜 薛昊坤
电话:****** ****** ******
传真:/
邮箱:******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