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阳春海螺石灰石新能源电车运输进行公开竞价,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内容
1.标的物:阳春海螺石灰石运输。
2.标段运输起止:阳春海螺石灰石堆场或储存库到佛山海螺石灰石堆场。
3.线路里程:约160km,具体运距以实测为准。
4.运输数量(3年合同总量):约21万吨,以上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车型要求:后翻型自卸货车。
6.竞价地点:海慧会议室。
7.合同有效期:2025年6月25日至2028年6月24日。
二、参与报价单位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竞价为新能源运输竞价,所提供的车辆需为新能源车辆,投标单位要具备但不限于400吨/天的运输能力以及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拟投入自有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3台(自有车辆须提供车管所证明材料或交管12123截图),若投标时车辆不足,可缴纳新能源运输保证金10000元/台(按照不足的新能源车数量*10000元进行缴纳),并提供运输保证函。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求调整承运量,乙方需及时组织安排好车辆承运货物,若因乙方车辆组织不力未达到要求承运量,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且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竞价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项目承运车辆需在指定位置充电(佛山海螺充电站位置暂定为:佛山海螺厂区码头电力室西侧空地,充电站位置和投入使用时间以委托方函件为准)进行充电达到合同约定量,否则竞价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次竞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提供不少于13台自有新能源车,在60天内提供13台自有新能源车后海慧公司无息退还运输保证金,若60天内中标单位无法提供13台自有新能源车,海慧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中标单位运输保证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4.新能源电车未配置到位前,中标单位需自行组织车辆满足佛山海螺运输需求。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中标基准价格固定不变。如遇突发事件导致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期间中标单位不得无故暂停运输,否则竞价方有权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报名及报价时间
2025年6月19日8:00至2025年6月23日14:00。
五、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本次竞价不收取标书费,收取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
钱包缴纳标书费/保证金方式
******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银行账号:************7;
******银行第三方平台交易资金(******有限公司);
******银行芜湖分行中山北路支行五、钱包缴纳标书费/保证金方式
******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银行账号:************7;
******银行第三方平台交易资金(******有限公司);
******银行芜湖分行中山北路支行。
六、竞价人信息
竞价******有限公司
竞价方联系人:闵先生/胡先生(400-682-5656)
委托人:佛山******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何女士(0757-******)
海慧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海螺大酒店商旅楼6楼
七、其他
1.******有限公司签订承运商合同,通过海慧平台操作运输业务,海慧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将按照中标单位最终报价的99%(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进行签订,佛山******有限公司签订相应合同。
2.若对竞价过程及竞价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联系人: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