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
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O)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O)工程
2、建设地点:多伦县大北沟镇九号村。
3、规 模:建设钢架蔬菜拱棚11座(面积20500平米),建设田间作业路、地下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位于九号村(项目最终实施工程量以实际建设为准)。
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O)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注: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
(1)全项目工程施工(2)全项目工程专业设计(3)全项目运营。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O)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xlglm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之日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予以告知)。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08月04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多伦县大北沟镇九号村
联 系 人:殷超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xlglmggzyjyw/)上发布。
附件:
《大北沟镇生态原产地保护区设施蔬菜种植基地二期项目(EPCO)工程招标文件》(草案)(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