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10-510182-04-01-218506】第FGQB-0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0-510182-04-01-218506】第FGQB-05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
2.2建设内容:项目包含小火车沿线全长3.1km 环境梳理及重要节点绿化工作,沿线1961 老站、文翁祠站、湔江老街站、佛山古寺站、花村街站等站点改造,拾光湔江隧道、天彭门绿道以及小火车改造提升等工程。(不属于公共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800.00万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最终各子项工程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
2.4.1 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各类专项及所有的深化设计)、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报规、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等工作;本项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BIM设计,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4.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件若涉及专家论证或评审的,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其他:本项目砂石资源须参照彭州市市政府第18届第90次常务会通过的《彭州市砂石资源管理利用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在施工过程中从地下开采的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砂石必须交由彭州市国有公司统一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资质投标人也需提供 )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含)18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资质单位提供,可以是独立的设计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提供,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镇健康大道199号1栋2层2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健康大道199号1栋1层108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资料下载标段名称:彭州市丹景山镇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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